为深刻吸取中煤集团黄家沟煤业“6·15”较大运输事故教训,监察执法八处加大架空乘人装置监察力度,坚决防范同类同质事故发生。
一是宣传警示。将事故信息转发到辖区各煤矿企业,督促企业通过多种宣传媒介,把事故警示和上级要求传达到每个管理人员、每个职工,;要求煤矿企业举一反三,立即开展架空乘人装置等提升运输设备的安全检查。
二是专项监察。重点检查架空乘人装置驱动系统、安全性能是否符合规定,超速、打滑、急停等各类保护是否齐全可靠,钢丝绳张紧力、驱动轮直径是否符合要求,主轴是否进行超声波探伤检查,日常检查维护制度是否落实,安全检测检验是否合格。
三是严格处理。监督检查发现部分矿井的架空乘人装置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现场已责令2部架空乘人装置立即停止使用、4部架空乘人装置隐患限期改正。通过强有力执法,倒逼企业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意识和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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