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

   2024-11-14 58
核心提示: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各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局、省测绘院,厅属有关事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4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

各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局、省测绘院,厅属有关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守牢十八亿亩耕地保护红线,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互促共进,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49号)有关要求,省自然资源厅决定部署开展2024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部署开展2024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工作,指导督促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严肃查处非农化建设违法占用耕地问题,尤其是违反国土空间规划和“三区三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及生态保护红线问题。科学评估市、县(市、区)耕地管理秩序,为我省各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提供支撑。

二、工作安排

(一)图斑下发

部统筹规范耕地保护卫星遥感监测,优化卫片监测工作,季度监测图斑下发各地,辅助地方早发现、早处置,不需要向部反馈核实举证信息。年度监测和国土变更调查相衔接,按照年度国土利用动态全覆盖遥感监测工作进度,将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调查机构确定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变更为新增建设用地图斑作为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图斑一次性下发,由地方一次性核查举证。

(二)信息套合

图斑涉及占用地类信息使用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套合结果,“三区三线”使用部批复认定的最新成果,图斑相关用地审批信息使用部审批备案库中的信息进行套合认定。

(三)图斑判定

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工作聚焦新增建设用地的合法性判定,即对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中变更为新增建设用地的地块进行合法性判定。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但在2025年2月15日(成果上报截止日期)前未办理的地块,判定为新增违法用地(其中违法占用的耕地纳入问责计算范围)。判定标准继续参照《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则(2023年修订)》(自然资办函〔2023〕337号)执行。

(四)信息填报

年度土地卫片执法信息填报工作在“国土调查云—2024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模块”开展,按照《2024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工作操作规程》(另行发送)进行登录填报。如涉及图斑分割,只需对面积分割填报,不需要进行矢量分割,分割后无需再次举证,可直接使用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拍摄并上传的照片、视频等举证资料。对执法机构日常发现的新增“非农化”违法问题图斑,统一交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调查机构先纳入自主新增建设用地图斑,然后再由执法机构开展合法性判定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准确判定

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本级图斑合法性判定结果及审核把关结果负直接责任。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是图斑合法性判定的主体,对判定结果的准确性负直接责任。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对县级上报的合法性判定结果审核把关,并对本地区数据成果质量负总责。对涉及违法占用耕地的地块,须同时判定“是否属于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涉及特殊用地的,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在2025年1月底前以机要件方式单独上报省厅。

(二)统筹安排,相互协调

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土地卫片执法、变更调查、用途管制和耕地保护等部门加强协作,共同参与,按照统一的工作节奏上报成果数据,并对报送成果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判定结果要与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衔接好、互相印证。省厅将随时调度工作专班土地卫片执法进展情况。

新增建设用地认定结果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为准,违法占用耕地拆除复耕的标准要与年度国土变更调查认定标准保持一致。2025年2月15日(成果上报截止日期)前,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成果会同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一上”数据一并报省厅。市、县(市、区)填报的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成果直接用于市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

(三)严肃查处,持续监管

要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进一步压实市、县(市、区)耕地保护责任,严格执法,严肃查处违法占用耕地问题,对侵占耕地挖湖造景、违建别墅、“大棚房”、“文旅古镇”、占用耕地倾倒建筑垃圾、违法占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建公墓等各类重大违法违规情形,要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要结合本地实际,通过巡查、月度监测和视频监控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管,坚决杜绝平时不监管、年底突击整改的情况。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公正文明执法,不得有徇私枉法、吃拿卡要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得确定不切实际的目标,搞形式主义,增加基层负担。严禁简单化,“一刀切”。部下发的卫片执法图斑是通过遥感监测判读反映的地表变化情况,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不得将其直接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经实地核查后,依据事实,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进行处置,不得搞“唯技术论”。对年度内违法占用耕地未查处整改到位的图斑,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卫片执法存量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整改的通知》要求,纳入存量问题持续监管,防止出现只管新增、不理旧账的局面,整改情况按规定纳入各市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

(四)组织抽查,分类处置

省厅将组织山西省测绘地理信息院采用内业抽查和“互联网+”在线核查的方式,对市级上报的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成果开展抽查,重点抽查合法性判定的真实性、准确性。对于发现的合法性判定错误图斑,退回市级纠正后逐级审核上报。对内业审核发现的疑似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或生态保护红线面积较大的图斑等问题开展外业核实抽查,进一步检验土地卫片执法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对核查发现的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等间题,将采取立案查处、挂牌督办、公开通报等措施严肃处理,相关结果抄送省纪委监委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严格执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依据《问责计算方法》(见附件)对各市、县(市、区)年度耕地管理秩序开展评估,并按规定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

(五)加强领导,落实保障

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工作,专题向同级党委和政府汇报,积极争取支持。要加强组织领导,保障人员、车辆和所需必要经费等,必要时可聘用第三方机构协同完成卫片执法工作。要精心组织部署,按照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机制要求,切实把违法占用耕地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要加大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依法严惩,广为宣传,形成“震慑”,引导全社会形成自觉遵法守法、严格耕地保护的良好氛围。

附件:问责计算方法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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