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不能出事,也出不起事,更不能出现大的闪失!”11月29日,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举办的第九期“矿长依法履职能力提升大讲堂”上,山西局党组书记、局长胡海军的讲话掷地有声。这也是他与该省矿山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煤矿、非煤矿山矿长(实际控制人)达成的共识。
山西矿山数量多、灾害重,保供任务艰巨。在胡海军看来,有部分矿长经历的风雨和急难险重任务较少,风险意识、底线思维、极限思维仍有不足,急需通过“大讲堂”对其敲敲警钟,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从而真正发挥矿长“领头羊”作用,提升其依法履职能力,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底线。
近年来,在山西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山西各级各部门各矿山企业通过一系列强有力举措,保持了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稳中有忧、稳中有险”的问题依然存在,零星事故没有得到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和涉险事故时有发生,防控事故基础还不牢靠。
胡海军要求各矿长必须纠正在安全发展理念等方面存在的偏差,深入思考煤矿企业到底需要什么样的发展、如何去发展、怎样更好地统筹发展和安全等涉及企业长远发展的根本性问题。
“作为一矿之长,承载着组织的信任,背负着矿工的生命,要带着深厚的为民情怀抓安全工作。”胡海军向参加培训的人员说道,一定要牢固树立“事故可防可控”理念,坚定信心和决心,高度警醒、严密防范,把风险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及时发现并整治苗头性问题,切断事故致因链条,有效防范矿山事故发生。
他进而以全省安全周期10年以上的211处煤矿为例,用实例证明即使是灾害严重的煤矿,只要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也可以实现“多出煤、不出事”的良性循环,形成安全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多赢”的局面。
“我们要用自己的辛苦指数提升职工的安全指数,用自己的半夜惊醒换取矿山的整日安宁,全力守护矿工生命安全,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全方位转型做出积极贡献。”胡海军向全体参训人员发出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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