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住建厅等12部门联合印发《山西省推进“好房子”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发挥试点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大“好房子”建设供应,满足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稳续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
《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经过3年时间的努力,推动“好房子”试点项目建成交付、示范引领效果作用凸显、“好房子”配套支持政策逐步完善、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更好释放、城市宜居品质进一步提升,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多质量优良、安全耐久、配套全面、环境优美、舒适宜居、绿色低碳的“好房子”产品,稳续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为实现此目标,《方案》提出了优化住宅用地供给、提高规划设计水平、加强建造品质把控、强化验收保修服务、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等5方面20条重点任务。
“好房子”试点项目全面落实“净地”出让,确保土地权属清晰,安置补偿到位,无法律经济纠纷,用地红线外道路、电力、燃气、给排水等基础设施配套到位,具备项目开工建设条件。明确配建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养老托育、公共服务等配套设施,应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交付。原则上,配套幼儿园服务半径不大于300米,配套小学服务半径不大于500米,配套中学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米,实现“近、全、优”一站式教育资源。
在加强建造品质把控方面,鼓励“好房子”试点项目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实现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提升施工效率和工程质量。将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融入“好房子”的建材使用、建造工艺、技术应用等各方面,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建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