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8日至20日,按照《全省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晋安发〔2023〕1号)要求,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第三督查组对我市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第二轮省级督导检查。
本次督导检查行动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随机抽查抽考相结合的方式在我市平定县开展了现场执法检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第三督查组首先听取了平定县政府及相关单位在百日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全面部署推进情况的工作汇报,第三督查组对平定县委县政府在此次行动中扎实开展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工作给与了充分肯定,并提出意见建议。随后在汇报会结束后对平定县9家非煤矿山企业部分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抽查考试,现场通报成绩。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第三督查组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对平定县三家非煤矿山企业开展现场了执法检查,共提出10条问题和6条整改建议。对现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提出了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后,同时要求企业按照“三定”“五落实”要求立即逐项整改,确保风险防控到位、隐患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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