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效能和水平,全面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要求,5月8日下午,国家矿山安监局山西局在煤炭宾馆对全系统所有监察执法人员开展了“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专题培训。
培训采用视频形式召开,邀请了煤矿安全生产专家顾新泽教授现场授课。培训通过对《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15个方面、81种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情形逐项讲解,深入解读了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内涵和依据,介绍了现场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基本方法,全面提升了全系统监察执法人员对判定标准的认识理解,切实做到了解标准、掌握标准,准确认定,及时消除煤矿重大事故隐患,管控煤矿重大事故风险,防范煤矿重特大事故。学员们普遍反映,培训内容丰富、主题鲜明、系统全面、讲解透彻,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为进一步开展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提供了有力支撑。
培训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晓峰主持,局领导、二级巡视员、各处室全体公务员、事业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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